各村:
《十渡镇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已经十渡镇班子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十渡镇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按照农业部等国家六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本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我镇农村工作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登记颁证”)工作,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积极稳妥推进登记颁证工作,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农村长远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有序操作。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农业部及北京市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登记颁证工作。对于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要通过民主协商合情合理做出具体规定。要防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侵害农民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要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切实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
二是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此次登记颁证工作是在全区农村集体土地二轮延包的基础上,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农业生产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以各村原有确权方案以及承包合同、证书为依据确认承包地归属,不推倒重来,也不重新调整承包关系。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的承包地。对于确因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需要调整承包土地的,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调整后再予以确权。
三是因地制宜分类组织实施。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确权类型以及承包土地经营现状,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要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思路,分类推进。权属清晰的,先登记颁证;权属有争议的,先进行调处再登记颁证;权属争议未解决的,暂不进行登记颁证。
四是以农民为主体。村级登记颁证工作方案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方可实施,切实做到农民的事让农民自己做主。
五是各村具体负责。登记颁证工作由镇政府统一领导,各村要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登记颁证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范围和目标
此次登记颁证的范围是农户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包括其他方式的承包经营权登记。此前已经依法纳入农户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范围的土地,包括确权确地、确权确股和确权确利的土地要根据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不同方式进行登记颁证。对于2020年前列入区级以上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尚未登记颁证的、河道所有权权属归国家由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等,不纳入本次登记颁证范围,整建制搬迁、转居村的农用地暂缓进行登记颁证。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一)成立机构,制定方案
按照房山区要求,我镇于今年全面完成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的十渡镇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各村要成立由村干部、老党员等组成的具体工作小组,并将登记颁证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镇经管科备案。
村级要按照市、区、镇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登记颁证工作方案,村级制定的工作方案要报镇人民政府批准。村级登记颁证方案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充分讨论,形成决议,方案内容应明确工作任务、工作程序、具体技术办法以及如何处理实测面积与原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不一致等重点问题。
各村工作方案及工作领导小组名单于5月31日前报镇颁证办公室(北院二楼小会议室 电话:61340735、61347400)
(二)确定公司,组织培训
经区政府同意,将此次登记颁证工作的测绘项目委托区经管站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符合农业部技术操作规程的测绘公司。公司确定后由镇经管科统一组织集中开展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农户家庭承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登记颁证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操作流程、颁证政策解答等进行详细的业务培训。
(三)前期准备整理资料,入户核实
镇、村两级工作组协助测绘公司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档案、承包合同、土地承包台账、农户信息等资料,建立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农户承包地面积确认公示表等资料。根据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签字,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登记颁证。
(四)内业绘图,外业实测
以房山国土分局提供的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卫星遥感影像图作为调查地块、获取电子图斑的基础数据,以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台账为依据,由测绘公司主要负责,镇、村两级工作组进行配合,采取图解与实测相结合的办法绘制农户承包地块空间位置图。通过图解法计算面积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实测法或农民群众认可的其他辅助办法解决,具体办法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协商确定,如采用实测法必须报镇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制定详细方案经民主决议后方可实施。对于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进行登记颁证。测绘公司根据调查和实测结果,形成承包土地地籍草图示意图。其中:对确地到户的地块,实行一地一户方式标注;对确权确利(股)的土地,以一地多户的方式进行标注。
(五)审核草图,进行公示
由各村土地承包登记颁证工作小组审核地籍示意图草图后,连同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面积确认公示表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要及时进行审核、修正,并再次进行公示,直到无异议为止。
(六)建立台账,完善合同
根据公示确认的调查成果,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统一合同编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台账》。对此前没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原承包合同丢失、残缺的,要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在农村承包(租赁)中推广使用2015版经济合同规范文本的通知》要求,重新签订或完善承包合同。新签、补签合同的发包方为村经济合作社,原以村委会为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发包方也要统一变更为村经济合作社。承包合同一式4份,发包方、承包方各执1份,镇人民政府、区经管站各备案1份。
本次登记颁证的土地承包合同记载期限以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原合同超过30年的仍以原合同期限为准。本轮土地承包期满,按届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执行。
(七)完善登记,发放证书
区经管站按照北京市统一要求,根据土地承包合同,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区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核查小组,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要求,对全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成果进行核查。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责任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向农户颁发由市农委统一印制、加盖区人民政府印章、附有承包地块示意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原有相应权属证书作废。
因国家征地、互换和转让导致承包土地权属发生变化且手续齐全、权属无争议,需要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结合登记颁证工作一并进行。本次登记颁证工作完成后,农户申请变更、注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由区、镇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
(八)梳理成果,资料归档
对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地块影像、图表和文字等材料进行梳理,归总登记颁证工作成果。按照北京市统一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管理软件的要求建立数据库,实现录入的数据与市级统一软件的无缝挂接并运行顺畅。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按照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
(九)全面总结,接受验收
各村要对登记颁证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组织好自查。镇相关部门成立专门检查组,对各村登记颁证工作进行检查验,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登记成果不合格、工作走过场的,责令限期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登记颁证工作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稳有序推进。镇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抓好全镇登记颁证工作的统一领导。
各村也要加强对辖区内登记颁证工作的领导,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入户调查、公示审核、承包合同完善、登记申请、登记簿建立以及权属证书发放等工作,坚决不能简化工作程序,不能完全交由测绘公司等承担。
(二)做好统计分析,掌控工作进度
各村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收集、整理登记颁证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汇总、深入分析,填报工作进度表,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在实际工作中,遇到有关政策及其他方面的重大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报镇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镇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并予以答复。
(三)严守政策界限,妥善处理矛盾
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在现有土地承包合同、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要切实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各村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对于颁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纠纷,要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妥善解决。要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反映和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渠道妥善化解各类矛盾。
(四)落实工作经费,强化宣传培训
登记颁证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登记颁证工作经费要按照北京市相关要求,纳入区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要加强对土地承包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努力营造各方支持、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要围绕登记颁证工作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分级分层开展培训,区经管站要对镇、村两级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镇还要结合实际对各村工作人员进行再培训。
附件:十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十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