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镇整体形象,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相关精神,切实提升我镇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我镇村庄环境、景区环境、拒马河治理、常态管理工作水平,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指导,落实陈清区长6月4日到我镇调研的指示精神,全力整治十渡景区环境,提升景区环境质量,塑造良好形象,以生态环境建设促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通过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提升群众保护环境的意识,优化提升全镇环境。强化“全镇整治、示范引领、点线成面、整体提升”的总体思路。即以拒马河为主轴,五条主干道路为主线,各村、景区为重点,做到无垃圾、无堆物堆料、无污水横流、无私搭乱建,户村镇环境干净整洁、植被良好、生态和谐,实现美化、亮化、绿化、净化“四化”的目标,努力建成环境优美,乡风文明,产业发展,宜居宜乐的美丽十渡。
三、工作步骤
十渡镇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告知阶段自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6日;纠正警告阶段自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3日;全面取缔阶段自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20日。
(一)宣传告知阶段(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6日)
各单位要充分了解此次生态环境建设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充分发挥各村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的作用,以及一封信或动员会的形式,对此次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全镇力量,迅速掀起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高潮,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纠正警告阶段(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3日)
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镇域内的生活环境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的予以纠正警告,并建立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台帐,明确整治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
(三)全面取缔阶段(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20日)
各单位按照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对不符合生态环境整治工作要求的必须全面取缔,对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处理。
四、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重点
此次工作重点整治各村、旅游景点、旅游市场秩序、公路两侧、拒马河沿线及水面等区域环境。
(一)以提升村庄环境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
由市政科牵头,各村、城管分队、食药所、工商所、村建科、综治办配合。按照新农村建设“干净、整洁、路畅、村绿、建制”十字方针,努力实现村庄环境洁净、优美、清新宜居。
1.各村全面清除道路两侧、居民庭院的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建筑残土和各类杂物。修复残墙断壁、维护公共设施、恢复花坛绿地、粉饰外立墙面。建筑外观整洁,沿河各村实施建筑物翻新或外立面整治。
2.对于违章建设“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立即拆除。
3.村庄内无污水塘、臭水沟,河道沟塘水体清洁,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
4.各村实施垃圾密闭管理,生活垃圾及时清扫保洁、收集、转运,垃圾大箱周围无暴露垃圾。生活污水有组织收集,无乱排现象,无露天粪坑。
5.各村要严禁露天焚烧秸杆,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率达90%;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率达85%。
6.各村主要道路要实现硬化,次要道路及宅间要使村民通行方便;公路两侧及主要街道禁止堆物堆料。
7.深化保洁员队伍建设,形成村内专职保洁、道路专人清扫、白色污染物专项治理的农村保洁责任体系,加大农村公厕的保洁监管力度。
8.彻底清除各村旱厕,确需建设公厕的及时上报情况。
(二)以优化交通干线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
由城管分队牵头,综治办、执法队、公路管理站、市政科、农服中心、沿线各村配合,重点解决铁路两侧保护区内私搭乱建、堆物堆料、倾倒垃圾等问题。整治公路两侧非法广告牌匾、不规范交通指示牌、私搭乱建、乱设摊点以及乱堆乱放的现象。加大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力度,治理路口周边乱停车行为。严查泄露遗撒、乱倒乱泄、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对十大路、涞宝路两侧的垃圾渣土进行清理整治,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1.沿线建筑整洁美观。沿线建筑立面、外檐、屋顶整洁,墙面无破损、污迹,建筑立面定期进行粉刷油饰;屋顶无积存物;沿街建筑门前无乱设信息牌;未经批准严禁在院墙开门脸经营,以及大拆大改建筑立面。
2.广告牌匾安全规范。各类广告牌匾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牌匾保障行人、车辆通行安全;不破坏道路景观,影响通行;建筑物楼顶无广告牌匾,各商户要做到一店一匾,严禁出现一处违规广告牌匾。
3.道路绿化效果良好。车行道隔离带、行道树(设施带)、人行道绿地严格按照规划设计实施绿化;养护效果良好完整,无枯枝、败叶、死树等现象。
4.公共服务设施设置规范。交通干线两侧所有公交车站、邮筒、座椅、报刊亭等完好;交通线上所有私设指示牌、导向牌全部拆除。
5.灯光照明亮丽完好。照明设施要按照《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中的未按规定管护显亮式户外广告设施的规定执行,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等要按规定设置并保持设施的完好。
6.道路秩序井然有序。无违法建构筑物、违章棚亭;无占路经营、无照经营、店外经营;及时劝离主要大街黑导游;无黑车趴活、揽客;路侧停车规范整齐,严禁占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7.环境卫生干净整洁。落实日常清扫保洁责任和作业制度,达到环卫作业相关标准。沿街商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细化责任区域,逐一签订责任书,主动清扫门前环境,维护环境秩序,铲除积雪积冰。发现不达标行为,实行上限处罚措施。人行道实现无堆物堆料、无违法建筑、无垃圾污水、无积雪积冰、无小广告。施工工地按标准设置围挡,并采取防遗撒、防扬尘措施。
(三)以提升旅游景区对外形象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
由旅游办牵头,协调镇域内各旅游企业对景区内进行环境整治,城管分队、工商所、食药所配合。
1.重点整治公路、停车场等景区外部环境,以及景区卫生、景区厕所、景区绿化、景区水环境等景区内部环境。
2.集中整治景区主要旅游通道沿途两侧和出入口及景区内部违法建筑、裸露山体、建筑景观风貌等重点问题。
3.各景点要实行环境监管全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明确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并上报名单。
(四)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
由旅游办牵头,工商所、食药所、派出所、城管、安全科、执法队以及各旅游企业和各村配合,重点整治沿街旅游商铺,漂流起点和终点商铺,旅游景点内商铺。
1.景区内相关经营单位具有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消防检查意见书、排污申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欺客、宰客等行为发生。
2.户外广告和灯饰的设置符合《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的规定,美观,具有特色,与街区环境协调。严禁销售孔明灯等禁止燃放的物品,烟花炮竹只能在有资质的单位销售,出现私有销售严厉处罚。
3.橱窗及各种商业展示布置整洁,具有一定创意,具有较强的艺术性。门窗禁止帖字。坚决取缔违规露天炭火烧烤,如有商户有需求,必须使用符合环保标准的无烟炉具。
4.景区要按照“质量、安全、秩序、效益”四统一的原则,做好设施年检和审批工作,切实抓好景区安全、秩序工作。
5.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坚决打击“黑导”上路揽客,阻碍交通,欺诈游客等现象。
(五)以拒马河治理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
由农服中心牵头,沿河各村配合,重点整治河道内白色污染及漂浮物,清理两侧砂石料,全面开展河道绿化。
1.清理河道内及河道两侧的垃圾,拾捡沿堤白色垃圾,减少垃圾对河道的污染。加强对沿河滩涂地块、民俗户周边地区的集中清理,杜绝乱倒垃圾现象的发生。
2.对河道两侧的砂石料进行专项治理,彻底消灭砂石料乱堆乱放现象,优化河道环境。强力打击私挖盗采行为,如有发现及时上报相关执法部门。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严禁向河道内排放污水。
4.按照因地制宜原则,在河道两岸种植观赏花草树木,全面开展河道绿化。
(六)以规范马匹和马场、电瓶车管理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
由执法队牵头,五渡、七渡、八渡、西庄四个村配合,对马场和马匹进行规范整治,确保马匹进入指定马场经营,保持马场内外环境整洁。
1.规范马匹经营行为。马匹不得上路经营,拉马人员不得围追堵截游客。
(七)以体制机制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行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
由市政科牵头,各村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环境卫生整治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化管理的人员、职责和任务,实现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环境卫生整治管理网络。
1.网格管理责任人员
全体镇、村两级干部,老党员、离退休干部、或是有威信、有能力的村民代表兼任。
2.网格管理责任区域
(1)大网格为镇域网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范围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2)中网格为村级网格。各村要成立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两委其他人员为成员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组,负责区域内的网格化管理工作。
(3)小网格为片区网格。各村划分为若干个片区,每个区域确定一名村两委成员负责,一到两名村民代表或党员负责监督管理。负责本片区内主要街道、垃圾点的清运、污水治理以及督查各企事业单位、住户的门前三包落实情况。
3、网格管理责任要求
(1)各网格化保洁区域责任人负责落实该区域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项工作要求,达到“六无”(无废弃堆积物、无果皮纸屑和树叶、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杂草、无浮土)标准。
(2)各责任人员要对责任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商户、农户、广大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指导督促,按照“门前三包”的要求进行督促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五、整治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要把此次环境整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落实,不出现因环境问题造成的不良影响,对各种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和落实。各牵头部门要按照协调小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组织机构,召集和发动所有能利用的力量参与环境整治行动,推动景区管理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二)分工明确,落实责任。此次环境整治工作以村为单位,包村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该项工作务必在一个月内完成(2016年6月20日至2015年7月20日)。按牵头部门管理原则,谁牵头谁负责。要明确责任,周密安排,通力合作,狠抓落实。
(三)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整治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摸清重点整治的环境问题,对环境整治活动做到心中有数。全力加大执法力度,不得推诿扯皮,对工作衔接出现责任不清的,要积极主动互相协调,实现环境保障工作无缝对接。要制定治本措施,实现规范化、长效化管理。要坚持依法行政,疏堵结合,强力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有效规范景区环境秩序,不断提高景区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领导小组要实施“周检查、旬通报、月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逐村定标准,逐街抓验收。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各村、各相关科室要倒排工期,做到有安排、有落实、见成效。此次整治工作,各包村领导、支部书记到期未完成工作的向党委作出情况说明。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及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整治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及部门,不能进入评先推优的行列,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五)建立举报机制,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发挥各村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工具的作用,动员全镇力量,迅速掀起生态环境整治工作高潮,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在整治过程中,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关注,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在全镇范围内形成人人关心、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举报电话:61340520 61345121
附件1:十渡镇生态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2:十渡镇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包村干部名单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