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房山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走实现“环境生态化、景区精品化、产业集团化、全域旅游化、山乡城市化”的发展道路,努力将十渡打造成为“房山生态宜居示范区的绿色名片”、“世界级城市群的生态休闲绿谷”,共圆“好山·好水·好生活”的十渡梦。
广泛动员全镇力量,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健全普法教育机制,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最大化。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通过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地位,充分发挥法律在调整社会利益关系中的基础性和主导性作用,进一步提高公民尤其是镇、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现“平安十渡”;“文明景区”;目标为原则。
着力强化绿色生态、生态文明、绿色生态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安排落实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快十渡镇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布局,达到绿色生态旅游示范镇的工作要求,为实现“十渡好山、好水、好生活的十渡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及其它法律
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形成学习宪法的热潮,使《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民商、行政、社会、刑事及程序法律制度,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加强对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宣传教育,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国家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依法履行义务。
(二)宣传涉及旅游发展和区域发展的法律法规
加强旅游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不断提高景区管理人员和景区从业人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的素质。学习宣传环境和生态保护、低碳循环保经济、人口资源等法律法规,推进十渡景区生态文明建设。围绕旅游市场秩序管理,集合整治旅游市场中各种违法现象,开展以打击非法票提、黑导为重点的宣传活动,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良好氛围。深入学习宣传区域协调发展、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土地管理等法律法规,使区域经济良性、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
宣传医疗卫生、住房改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救助、等关乎民生的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生活质量。宣传就业、合同、劳动争议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宣传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宣传法律援助以及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弱势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
(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推进法治文化与精神文明建设,宣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各大重点活动日和“12.4”全国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
(五)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实践
继续深化“送法下乡”活动,健全普法联系点制度,实现“法律六进”活动常态化、规范化。积极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旅游单位、守法民俗户等为基础的多领域创建体系。结合我镇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以依法经营、城信经营、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提高各类服务行业服务能力。
三、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守法用法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机关干部会前学法以及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等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加强《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及讲座,不断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着力培养青少年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和公民意识,着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护法的行为习惯。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网格,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和趣味性。
(三)开展旅游景区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深入开展旅游业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使广大旅游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城信经营、优质服务,从而提升我镇旅游品牌效益。
(四)开展村民自治和社会管理的法治宣传教育
通过文艺普法、法律咨询、法律集市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提高普法效果。同时有计划地开展对“两委”班子成员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定期举办村民法治讲座,
四、工作安排
“七五”普法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
1、2016年为启动阶段。各村、各单位要建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参加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普法方案,健全各项措施,落实普法宣传员,分片分组落实负责人使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2、2017年到2019年为实施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照镇普法规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改进、不断创新,着力典型,以点带面,推广普法经验。
3、2020年为总结验收阶段。各村、各单位要按镇普法规划确定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村、本单位进行自检,镇普法领导小组会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五、工作措施
1、建立和完善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理论组中心学法、等法治宣传教育学习机制,实行年度检查评估与五年总结验收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开展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优工作。
2、加强法治宣传阵地建设
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加强阵地建设,在我镇主要公路路段、中心景区,规模景点门口设置法治宣传橱窗、制作法治公益广告牌、安装电子显示屏等设施,运用文字、图片、图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利用成人教育学校,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组织展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进入农村,及时的为公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3、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
组建一支法治宣传志愿者队,负责全镇的法治教育宣传;各村、各单位要选派1—3名法治教育积极分子担任法治宣传员,负责本单位的法治教育工作;每个旅游景区、大型宾馆、饭店设置1—2名法治教育讲解员,负责本地区的法治教育工作。不断探索法治宣传的新路,使普法工作迈向新的台阶。
4、加强网络媒体宣传建设
利用政府网站及门户网站,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普法微博,视频、音频等多媒体手段开展法治宣传,丰富网络法治宣传形式。
附件:十渡镇“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十渡镇“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 刘 金 镇党委书记 景区管委会主任
组 长: 魏 然 镇 长
副组长: 隗合宇 人大主席
姜洪国 党委副书记
肖英刚 纪委书记
王伟雄 武装部长
董立新 常务副镇长
刘国庆 组织部长
韩海漫 宣传部长
杨秀华 副镇长
崔冬蕾 副镇长
赵永新 副镇长
张 源 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穆红霞 书记助理
成 员: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
办公室主任:赵永新(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