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渡镇委员会
关于刘春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经镇党委研究决定:
刘春梅同志任财政科负责人;
晋国荣同志任文化体育服务中心负责人;
齐建英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职务均为内部享受)
免去:
霍继森同志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齐建英同志财政科副科长职务。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