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任:晋长梅
科 员:隗合旺 杨文民 刘 辉 李思建 毕天琪 杜玲玉
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大农业(种植业、林业、畜牧、水产、水利、农机)发展规划和生产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落实大农业有关政策和法规,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执法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实施农业结构调整和主导产业规模化发展工作;
3、负责植树造林、护林防火、农机作业、水利富民综合开发、水资源管理、河道整治、防汛抗旱和畜牧水产工作的行政管理,对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4、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引进、推广工作的农业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业务与区农委、林业局(绿化办)、水资源局等对口。
办公电话:010- 61340104 010-61340812
传真电话:010-6134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