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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科

科  长:穆海燕

科  员:刘文杰

 

科室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北京市、房山区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各项环保工作制度,开展管理权限内的环境监察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全镇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全镇的环境卫生工作;

3、负责本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责任;会同区环境保护部门核准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关闭、闲置或拆除;制定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利用或处置规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镇公厕的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

5、指导镇辖行政村市容市政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全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7、承办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10-61345121

传真电话:010-61340520